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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宣言



只有一位真實、永恆、全能(無所不能)、全知(無所不知)且無所不在(處處同在)的神,祂以三個永恆、同等、同永恆且同存的人格顯明自己,就是父、子與聖靈。祂們藉著子的永恆位格,就是耶穌基督,創造了萬有;萬有都是藉著祂、也是為著祂而被造的。祂在萬有之先,而耶穌乃是神本體真像與神完全的啟示。

 

父神

永恆的父神,作為聖三一的元首,是萬有至高無上的權柄;萬有藉著祂而存在,也藉著耶穌基督的位格而被創造。父神坐在天上的寶座上,是永恆與創造界偉大而至高的神與君王,並與子和聖靈同享永恆、同等與同存的榮耀。祂不僅藉著耶穌基督創造了萬有,也藉著差遣祂的兒子向世人彰顯祂榮耀的愛。藉著祂的兒子,祂榮耀了自己的名;並且透過耶穌,祂向世人顯明了祂的形像、品格、心意、本質、新約以及祂永恆旨意的豐盛。我們唯有藉著重生,並透過對耶穌基督真誠的悔改與信心,才能與父神和好並得以親近祂。基督與父原為一,而父神也將永遠藉著耶穌得著榮耀。

聖子

聖子的永恆位格,作為聖三一的第二位格,約在兩千年前成為人。藉著聖靈所成就的童女懷孕,IMMANUEL(神與我們同在),就是神永恆的道,成了肉身並住在我們中間。祂來到世上,過著充滿憂患、熟悉痛苦的人生,為要代替罪人完全遵守律法的一切要求,並走上加略山的十字架。在那裡,祂受苦、流出寶貴的血、死去,並在第三日復活,為所有真正悔改並相信祂是主和救主的人成就永恆的救恩。對所有因信祂而重生的人,祂不僅賜下赦罪與脫離地獄刑罰的恩典,也賜下永恆的產業;這產業將在現今的諸天中顯明,並在神所定的時候於新天新地中完全實現。

聖靈

聖靈的永恆位格,乃是父的靈、子的靈,也是神的靈(與父和基督原為一),然而祂同時也是一個獨特的、永恆的、同等的、同永恆且同存的位格。當基督受洗時,父神宣告耶穌是祂所愛的兒子,是祂所喜悅的;就在那時,聖靈以彷彿鴿子的身體形狀降臨。聖靈作為聖三一的第三位格,自五旬節那日降臨以來,已在世上工作近兩千年。祂使世人知罪、知義、知審判,並藉著福音和人對基督的信心,使來自各族、各國、各方言、各世代數不盡的人得著重生。祂是信徒的保惠師,並住在他們裡面。信徒藉著祂受了印記,得蒙保守,直到救贖的日子來到,使神的榮耀得著稱讚。

創造

神在六個實際的日子裡創造了萬有。第一日,祂創造了光,並將光與黑暗分開。第二日,祂創造了太陽、月亮和眾星。第三日,祂創造了各樣植物。第四日,祂創造了海中的一切生物。第五日,祂創造了所有動物和昆蟲。第六日,祂創造了人類。第七日(亦稱為安息日),祂便安息了。大約六千年以來,創造界一直藉著神全能的大能、祂至高的旨意,以及祂全知全能的保守而持續存在。


人類​

在神創造工作的最後,祂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了男人和女人,使他們能夠認識祂並敬拜祂。祂創造了兩個彼此不同卻互相配合的性別,即男性和女性,完美地反映了神的形像與本性。在罪進入世界之前,他們原本被命定承受並治理受造界。


 
當亞當吃了分別善惡樹上被禁止的果子時,罪便因他的悖逆進入了世界。藉著這一行為,死亡臨到了全人類。若沒有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這死亡將引向所謂的第二次死,也就是在永火中有意識且永遠的刑罰。

救恩

救恩這份白白的恩賜,只賜給那些承認自己因罪而與神為敵、承認自己因罪理當承受永遠地獄刑罰,並真誠地離棄自己的過犯,將信心與信靠放在耶穌身上,接受祂為自己的主和救主的人。主耶穌基督在世時曾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因此,凡接受祂的人,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因為所有人都被命令要悔改並信靠祂,都將領受聖靈,白白地重生,並得著永生的恩賜。

洗禮

洗禮是為那些公開承認自己已經重生的信徒所設立的。洗禮以全身浸入水中的方式進行,象徵信徒與基督一同埋葬,並與祂一同復活。這種全身浸入的洗禮也被比作挪亞時代的洪水,當時整個世界被洪水淹沒,象徵信徒新生命本性的完全潔淨。洗禮非常清楚地表明了信徒與基督之死的聯合,以及與祂同得的新生命。

大使命

根據基督的大誡命,信徒蒙召前往萬國,向所有人傳講基督那帶來永恆救恩的福音,使萬民作主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洗。他們應當教導眾人一切屬於神在基督教信仰中所啟示之真理的事,而主也必與他們同工、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聖經

聖經是神活潑、有效且毫無錯誤的話語。祂與神原為一,出於神,並且是所有真理唯一的權威。聖經包含神全部的啟示,以及創造、人類的墮落和基督的救贖工作。它啟示了道成肉身的聖言,使人的靈魂得以從永遠的地獄中蒙拯救,並得著永生的恩賜,不僅在現今的諸天之中,也在將來的新天新地之中。聖經由四十多位作者歷時超過一千年寫成,共包含六十六卷書。

成聖

所有信徒的重生都會帶來一個成聖的生命,就是按照基督裡神的律法而活在聖潔之中,並藉著順服神的道德與倫理誡命來證明我們對祂的愛。這一切乃是藉著住在所有信徒裡面的聖靈大能所成就的。當信徒未能遵守這些誡命時,他們便犯了罪(因為罪就是違背律法),並因此接受相應的管教與糾正,不論是在今生還是在來世(就永恆獎賞而言)。信徒蒙召彼此相愛、彼此勸勉、彼此服事,並一同作為神國度中的同工來完成各自的呼召

 

末世(末世論)

 

由於災前被提的教義被視為已被推翻,因此末後時代的教會將留在大災難期間,並在禱告中預備自己,按著這真理而活,直到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在完全的榮耀中與聖天使一同再來。

在祂再來時,祂將毀滅敵基督、假先知,以及但以理書第七章所描述、在七印與七號之後出現的新世界秩序之全球軍隊。祂榮耀復活的教會將由聖天使聚集,在空中與主相遇。

隨後,祂將立即高舉以色列,使其成為列國之上的大山,並建立祂的一千年國度。在大災難期間為基督殉道的人將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以基督為他們的元首。

在這段時期結束時,被釋放的撒但所迷惑的歌革和瑪各諸國,將因背叛基督和祂的國度而被毀滅。之後便是審判日,那時歷世歷代的聖徒,從亞當直到世界的末了,都將參與對全人類的審判。

義人將承受神永恆的國度,這國度在創世以前便已為他們預備,並將在新宇宙中彰顯於新天新地之中。至於那些未藉著基督認識神而死去的惡人,則將與撒但和墮落的天使一同承受永火的刑罰。

唯有那些真正悔改,並藉著信靠耶穌為他們的主和救主而靠恩典得救的人,因著祂在十字架上以寶血買贖的犧牲、祂的死亡與復活,才能承受白白得來的救恩恩賜,並享受永生及其一切難以言喻的喜樂。
 

白馬騎士(已揭開封印)-聯合國

 

「我看見羔羊揭開七印中第一印的時候,就聽見四活物中的一個,聲音如雷,說:『你來看!』我就觀看,見有一匹白馬;騎在馬上的拿著弓,並有冠冕賜給他。他便出來,勝了又要勝。」(啟示錄 6:1-2)

本基督教末世論改革覺醒事工認為,聯合國這一政府間世界和平組織,是《啟示錄》中第一個被揭開之印最有可能的應驗(或者可能是其當前逐漸興起的對立組織「和平委員會」)。聯合國白馬騎士包括:

  • 被稱為聯合國的政府間世界和平組織。(騎士)
     

  • 美國的主導地位(以及其餘四個世界強權:俄羅斯、中國、法國和英國,在安全理事會中發揮主要影響力),以及聯合國大會中的其餘一百八十八個會員國,作為推動國際協調與預防國家間衝突的主要政治影響力量。(冠冕)
     

  •  聯合國透過大會與安全理事會等機構,展現出一種似乎充滿權威的政治力量,因此看起來是一個充滿希望且有效率的組織。然而,它就像一張沒有箭的弓,在防止大部分衝突方面實際上效力有限,也幾乎沒有能力強制推行其國際和平目標。聯合國本身並沒有自己的國際軍隊(象徵性的箭),除了規模有限的維和部隊,即藍盔維和部隊,用於衝突後的介入與監督(無箭之弓)
     

  • 聯合國雖然在實現世界和平方面能力有限,但仍可被視為一位象徵性的征服者,因為在1945年成立時有五十一個國家加入(「勝了」),而其餘一百四十二個國家則在接下來八十年間陸續加(「又要勝」)。(勝了又要勝)
     

  • • 他們藉著神所賜豐富的地上資源,在八十年間完成了這項世界和平的征服。(白馬)

 

將第一個被揭開的印視為聯合國的觀點,與末世「災難起頭」的徵兆緊密相連並彼此吻合。這些徵兆在過去兩個世紀中已逐步應驗,並被認為是在《啟示錄》所描述的大災難來臨之前,以及我們的主和救主耶穌基督在完全榮耀中與祂的聖徒和聖天使再來之前所發生的事件。


婚姻

婚姻是由神所設立,並由耶穌所確認的制度,乃是一名男子與一名女子之間自願且終身的結合,排除所有其他人。聖經教導,婚姻是人類性關係唯一合宜的表達環境,也是性親密關係應當被實踐的唯一範圍。同時,聖經也教導信徒應當遠離一切性方面的不道德行為。

情境性終止論

(聖靈、祂的帶領與恩賜仍然活躍,只是在其適當的背景與範圍之內)

五旬節那天賜給教會的偉大聖靈恩賜,今日仍然在運行。然而,在其絕大多數的應用上,神藉著祂智慧且主權性的護理,將其限制於祂所決定的時間、方式和目的之中。這一切都是為了使基督的教會成熟,學習對神無誤的話語產生必要的依靠,並將其作為唯一的核心焦點。這些恩賜(除了聖經中預言終將停止的說方言恩賜,即說出不同語言的能力之外)仍然以神所命定的方式運行,而這種運行並不忽略教會對於背起十字架、捨己跟從主之生活的理解。

雖然醫治確實會發生(儘管相當少見,且是按照神主權性的旨意,為了推進祂對教會和祂永恆國度的美善計畫),但在大多數情況下,醫治並不會在今生發生。儘管這對受苦的基督徒或未信者而言令人悲傷,但這些疾病與痛苦往往是重生基督徒背負十字架生活的一部分。否則,在過去兩千年間,醫院裡將會普遍充滿被神蹟醫治的基督徒,而醫生與外科醫師也將不再有存在的必要。

至於預言的恩賜(即預告未來事件的能力),除了揭示關於神真理的聖經奧秘之外,而這些奧秘從不違背或抵觸聖經,其大部分的運用已變得不可靠。因為聖靈曾藉著保羅應許,當那完全的來到時,預言將成為不完全的。這裡所指的是聖經正典的完成,以及第一世紀末神的教會在地上的建立。因此,許多現代所謂的「預言」幾乎註定失敗,因為它們昔日必要的功能已不再需要,神完整的話語已經賜下,而所有主要的末世事件也已透過使徒記錄於其中。

因此,今日許多符合聖經原則的預言,往往是在信徒自己沒有察覺的情況下發生的。當聖靈感動他們說話時,他們並未意識到自己是在說預言,直到事情真正發生之後,才發現自己曾經預言過。

至於異夢與異象,由於說謊之靈的存在,它們往往具有誤導性與危險性。這些虛假的啟示常因撒但的火箭攻擊,以及信徒缺乏屬靈與行為上的聖潔而產生。當神真正向信徒賜下異夢或異象時,雖然這並不常見,但若確實出於神,它們必定符合聖經、具有使人成聖的功用,並帶有警戒的性質,尤其是在個人罪惡的層面上。幾乎在所有情況下,神的旨意都是要信徒將這些稀少的經歷與帶領保留在私下,只給予其必要的重視(若有需要的話),並且只按照其真實的重要性來看待,同時以整本聖經作為衡量的標準。

聖靈在信徒身上最主要的工作,是使人專注並依靠神的話語,而不是專注於那些模糊且危險的屬靈經歷領域。因為這些經歷往往,甚至大多數時候,是誤導性的、危險的、虛假的、帶有邪靈欺騙性的,並且根本不是必要的。聖靈總是會引導信徒回到聖經,使其成為知識、行為、分辨力以及基督徒生活整體理解的根本依據;而基督的位格與祂已完成的救贖犧牲,則成為信徒在世上一切生活層面的核心、根基與中心。

教會(教會論)

教會的治理架構

教會應當由一群重生、成熟、成聖且忠心的弟兄共同帶領。首先是具有生命經驗並符合聖經資格的長老,其次是牧師、教師以及執事。

這也包括教會整體教義的實踐。教會應當遵循新約所啟示的模式,即由多位牧養與教導的領袖共同治理,而會眾則順服這樣的領導。教會不應只由單一人物主導,也不應專注於某一個人的教義,因為這往往會導致各種錯誤與問題,包括教皇式的精神以及不當的專權地位。

持守神話語的宣讀


每一間忠心且真正由聖靈引導的教會,都應以聖經作為其至高、根本與核心的教義基礎與價值標準。

聖經乃是神所默示、無誤、活潑且帶有權柄的話語。一切真理皆由此宣揚,而所有錯誤也都是因離開它而產生。

持守主的聖餐


主的聖餐乃是主耶穌基督親自在被釘十字架前一夜所設立的聖禮,為的是讓信徒紀念祂在十字架上為我們救恩所完成的犧牲。

那被擘開的餅(最好是無酵餅,因為主設立聖餐之夜所用的便是無酵餅;它象徵主毫無罪惡並為我們被刺傷,而酵在聖經中象徵罪),以及紅酒,象徵祂寶貴的血,為洗淨世人的罪而流出。

雖然最理想的是每個主日都舉行聖餐,但教會和信徒在良心上擁有自由,可以按照自己深信合宜的頻率來紀念主的犧牲,不論是每一次聚會、每週、隔週或每月。因主曾說:「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聖餐應只由重生且受過洗的信徒領受。然而,在實踐上應當保持開放性,讓那些已向長老表明見證並被確認為重生且受洗的信徒,在領取餅與酒時站立領受。如此可避免不必要地排斥來訪者、使人跌倒或造成不必要的冒犯。

忠心研讀蒙神尊榮的僕人與純正教義著作
(作為非權威性的指引)


教會應當忠心鼓勵信徒閱讀教義純正教師的著作、符合聖經的註釋書以及造就基督身體的個人事工材料,作為輔助性的指引與教義上的享受。

然而,這些資料在教導上始終是次要的,並不具有新舊約聖經所擁有的使徒性或先知性權威。

自主實踐的自由


由於新約並未對教會生活中的許多實際安排作出直接規定(例如:「教會必須於主日上午九點開始聚會」),因此教會有自由按照實際情況與需要,安排查經聚會、禱告聚會、門徒訓練、家庭聚會、福音事工,以及主日上午或下午的崇拜聚會。

例如,我個人偏好的主日上午崇拜模式如下(僅由忠心的弟兄帶領):

  1. 開始報告事項。

  2. 開始讚美與敬拜(詩歌或福音歌曲)。

  3. 公開宣讀神的話語(讀一章經文或由長老團認為最合適的經文)。

  4. 詩歌或福音歌曲。

  5. 開放式聖餐(凡先向長老表明見證、並承認自己已得救且已受洗的信徒皆可參加)。

  6. 為餅禱告與感恩(由事奉者帶領,並經長老認可)。

  7. 為酒禱告與感恩(由事奉者帶領,並經長老認可)。

  8. 詩歌或福音歌曲。

  9. 為講道作一般性禱告。

  10. 經長老認可、受過裝備的牧師或教師講道。

  11. 講員作結束禱告。

  12. 結束詩歌或福音歌曲。

  13. 宣布教會消息與代禱事項。

  14. 當日後續聚會與服事。
     

這個建議性的模式完全出於個人偏好,因為正如前面所提到的,聖經並沒有提供一套逐步且固定的聚會程序。

只要教會忠心持守聖經的宣讀、主的聖餐、敬拜、讚美、禱告以及使徒性的教導(即以基督、祂已完成的救贖工作和福音為中心的純正聖經教義),並由忠心且受過裝備的人帶領,那麼教會便有良心上的自由,按照自己深信最合宜的方式安排其聚會與崇拜。

婦女在教會中應當保持安靜

(同時仍然作為基督身體中忠心且積極的一部分,在各自的呼召中服事)

這是指在向教會整體發言的層面上而言。婦女不應承擔任何公開講話的職分,也不應帶領公開禱告(尤其是講道,因為講道是神所賜給男性的職分與特權,並且明確禁止婦女擔任)。

然而,婦女與男性同樣具有價值,並且同樣蒙神賜予參與大使命的神聖特權。她們可以透過個人性的方式忠心地向他人傳揚福音(不包括講台事工),也可以在教會以外個別地教導和門訓年輕婦女。

她們不僅被呼召順服並尊重自己的丈夫,也應當順服由男性帶領的長老團與牧養領袖。

婦女在禱告時應當蒙頭

 

雖然某些基督教群體教導並要求婦女在整個聚會期間都蒙頭,但根據《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開頭的上下文,保羅非常清楚地指出,婦女不應當以不蒙頭的狀態禱告或說預言。然而,這項要求僅限於婦女自己禱告或說預言的時候。

由於婦女以受神默示的方式說預言,在聖經正典完成以及第一世紀末教會完全建立之後,已不再具有必要性,因此婦女在聚會中蒙頭的要求(第2至16節僅提及一次此要求)應當嚴格地限定於禱告的時間。因此,根據經文合理的推論,婦女在其他時間皆可自由不蒙頭,包括當男性「說預言」時,也就是透過講道或教導傳講神藉聖靈所啟示的信息時。這段經文清楚教導,婦女蒙頭的要求只適用於她們自己參與公開禱告或進行預言性發言的時候(在當時主要是向年輕婦女進行個別教導)。當婦女在禱告或向年輕婦女說預言時不蒙頭,其冒犯之處在於她們使自己蒙羞。原因在於天使在敬拜中觀察教會聚會,而這種行為阻礙了神所設立的自然順服秩序。因此,這種行為本質上是一種個人的羞辱與對天使同在觀察的忽視,而不是所謂「完全悖逆基督元首權柄」的罪。這項聖經傳統在歷史上曾被廣泛實踐(有大量歷史證據顯示直到1960年代,大多數教會仍然如此),但在過去兩百年間的大規模屬靈背道之中,這項傳統已逐漸消失並變得不受歡迎,真實的基督教也受到這股潮流的影響。為避免在蒙頭問題上走向極端(例如因婦女平時不蒙頭而過度定罪),經文實際上非常清楚地表明,婦女可以在整個聚會的大部分時間保持不蒙頭,而在禱告時按照教會的傳統將頭巾戴上即可。由於符合聖經的教會已不再實踐預言職分,因此婦女在禱告時間之外可以憑著良心自由取下頭巾,而不構成罪。若有教會選擇不遵守這項傳統以迎合多數人的偏好,雖然這種作法在教會敬拜的背景下確實是不尊重神命令並忽略天使同在的行為,也可能因此失去許多屬靈獎賞,甚至在某種意義上被稱為天國中最小的,但這項過失雖然違反命令,卻不應被誇大到取消該教會資格的程度。某些宗派團體常將這項過犯過度放大,聲稱這代表教會或婦女完全不順服基督的元首權柄,而這其實並非經文本身所表達的意思,也不是保羅原本的意圖。

這種誇大的說法有時甚至被用來操控信徒,使其不敢離開某個團體,藉著良心上的壓迫來維持控制。

雖然蒙頭的實踐應當順服遵守,但婦女若未實踐此事(若不是出於無知),所帶來的後果主要是屬天獎賞的損失以及對自己的羞辱,而不應因此造成教會分裂,更不應成為取消教會或其他信徒團契資格的理由。一個實際且容易執行的解決方案是,教會領袖可以準備可清洗的頭巾,在婦女進入聚會時提供給她們,並以愛心解釋這項實踐的原因,鼓勵她們在禱告時間佩戴。

大多數人通常會願意尊重並順服這樣一項非律法主義性的命令。聚會結束後,再將頭巾收回清洗晾乾,以備下次聚會使用。如此便能解決問題並促進教會的和諧。若某個家庭或婦女因教會其他方面的嚴重缺失而感到不滿(而不只是蒙頭問題),她們也可以選擇加入其他教會,並透過自己在禱告時蒙頭的榜樣來影響他人,同時以溫柔和愛心向他人解釋自己根據《哥林多前書》第十一章而形成的信念。任何教會或教會群體若以控制性、虐待性甚至近乎邪教的方式,要求成員留在其中,並故意忽略經文清楚表明的「禱告時蒙頭」背景,而將婦女未蒙頭的行為誇大成「完全悖逆基督的元首權柄」,則應當被立即拒絕,特別是在他們拒絕停止這種錯誤教導且不願接受經文清楚上下文的情況下。

以愛心持守不同意見而不造成分裂的自由

 

若所討論的議題並非教會核心教義、基本真理或道德倫理問題,則地方教會中不應存在激烈爭論,以避免各種形式的分裂。然而,若信徒在某些次要但值得討論的議題上持不同意見,他們不應感到自己被禁止以愛心和尊重表達觀點,只要這些討論不在正式教會聚會中進行即可。

信徒應當被鼓勵就屬靈議題進行公開而誠實的交流,即使這些議題具有爭議性,只要討論是在教會正式聚會之外進行,並且不帶著不尊重或傷害他人的態度。

然而,他們不應因這些議題而在基督的身體中造成不必要的分裂,不論是在地方教會內或教會外。

例如,我可以以愛心不同意你認為吸煙不是罪的看法,同時勸勉你離開這個習慣,但不將此事變成教會分裂的問題。除非你積極鼓勵或影響教會中的其他人去養成這個有害習慣,或者你是一位事奉者並公開實踐及推廣這種行為,這時它才會演變成一個道德問題。

在事奉呼召或世俗職業中的良心自由

每位教會成員都擁有良心上的自由,可以選擇在教會事工中服事神的國度(若他們相信自己蒙神護理性的呼召,願意接受門徒訓練,並在多年受考察、學習與恩賜驗證之後獲得長老認可),或選擇從事世俗且榮耀神的工作。每一位男性與女性都擁有按照自己良心確信而行的自由,可以根據自己的信念與神的帶領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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